黔教干训[2010]21号
关于选派学员参加“第三期全国幼儿园园长高级研修班”通知
贵阳市教育局:
根据教育部小学校长培训中心《关于举办“第三期全国幼儿园园长高级研修班”的通知》(教小培函[2010]7号)要求,受教育部人事司委托,定于2010年10月13日至2010年11月10日举办第三期全国幼儿园园长高级研修班,我省培训名额为2名。按照培训人选资格条件,经省教育厅同意后,决定选派张文、郑敏英两位同志参加学习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拟选派学员名单
张 文(贵阳市第一幼儿园)、郑敏英(贵阳市南明区实验幼儿园)
二、培训工作相关事项
请你局及时通知相关单位及参训学员,安排好相关工作确保按时参训,并于2010年9月10日前将参训学员名单、参训学员《第三期全国幼儿园园长高级研修班学员推荐表》电子文本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我中心工作联系人邮箱。
请参训学员于9月20日前到省教育厅人事处领取已签署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意见的《第三期全国幼儿园园长高级研修班学员推荐表》(学员报到时需向教育部小学校长培训中心提交原件)。培训工作其它事项详见教小培函[2010]7号通知要求。
请参训学员于培训结束后,及时将参训学员所在幼儿园办园基本情况简介(含办园理念、办园特色、幼儿园文化建设等)、幼儿园活动照片5张、学习总结报告、培训证书复印件报送我中心备案。
三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
省教育厅人事处:步岚,电话:0851-5286221。
省干训中心:蔡晶,电话(传真): 0851-5867086,
电子邮箱:awfone@163.com。
关于举办“第三期全国幼儿园园长高级研修班”的通知.rar
二零一零年八月三十日
主题词:全国 幼儿园 园长 研修 通知
报 送:教育部人事司,教育部小学校长培训中心,贵州省教育厅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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抄 送:贵阳市第一幼儿园、贵阳市南明区实验幼儿园
贵州省教育行政干部培训中心 2010年8月30日印发
共印10份